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依据
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严格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苏师大科〔2014〕10号)文件规定和《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结题审批。具体要求是:
1.一般项目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
2.重点项目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在研期间,如以同一研究主题申报获得部省级及以上基金资助项目,亦可申请结题。
3.专题研究项目申请结题,按照当年下达指南的要求和《项目任务书》明确的要求验收。
4.以上所取得的成果均须署名“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二、结题要求
本次结题针对所有在研的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1.2015年立项、应在2017年底结题的项目:如无法按时完成,项目负责人可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2.2014年及以前批准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如仍未提交结题申请,将按撤项处理;如申请结题但未达到验收要求,将按中止研究处理。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12月19日前,将结题申请材料(《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一式一份,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报送至静远楼1806室,同时发送《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至skc@jsnu.edu.cn。
联系人:李恭胜,联系电话:136 85141537(61537)。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