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尤莉娟发布时间:2017-12-06浏览次数:532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依据

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严格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苏师大科〔2014〕10号)文件规定和《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结题审批具体要求是:

1.一般项目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

2.重点项目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在研期间,如以同一研究主题申报获得部省级及以上基金资助项目,亦可申请结题。

3.专题研究项目申请结题,按照当年下达指南的要求和《项目任务书》明确的要求验收。

4.以上所取得的成果均须署名“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二、结题要求

本次结题针对所有在研的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1.2015年立项应在2017年底结题项目:无法按时完成项目负责人可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2.2014年及以前批准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仍未提交结题申请,将按撤项处理如申请结题未达到验收要求,将按中止研究处理。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12月19日前,将结题申请材料(《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一式一份江苏师范大学”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报送至静远楼1806同时发送《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至skc@jsnu.edu.cn

    联系人:李恭胜,联系电话:136 8514153761537)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doc

     2.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