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机构:
结合《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3)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4),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填写规范详见《<申请书>填写模板》(附件5)。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6),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填写规范详见《<活页>填写模板》(附件7)。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六、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万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七、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时间段 | 主要内容 | 具体操作 | 责任人 |
2017.9.7-9.18 | 申报摸底 | 发布申报摸底通知,收集各相关单位可申请人员信息,汇总梳理。 | 社科处 各相关单位 |
2017.9.19-10.20 | 申报数据测算 | 梳理各相关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信息,统计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数,测算各单位可立项数。 | 社科处 |
2017.10.21-11.30 | 申报数据筛选 | 在已梳理各相关单位可申请人员信息基础上,结合前期研究成果统计,重点对有在研省部级课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筛选。 | 社科处 |
2017.12.21-12.24 | 发布申报通知 申报宣传动员 | 根据全国规划办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供公告和江苏省申报工作要求,制定我校申报计划,发布申报通知,开展申报动员宣传,全面启动我校申报工作。 | 社科处 各相关单位 |
2017.12.25-12.29 | 召开申报工作布置会议 | 进行2017年度申报总结,通报2018年度申报计划,反馈摸底及测算数据,下达申报任务。 | 社科处 各相关单位 |
发布填写模板 | 在信息门户发布《申请书》及《活页》填写模板。 | 社科处 | |
2018.1.2-1.5 | 申报提交与审核 (第一轮) | 各单位收集《申请书》及《活页》,开展申报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申报书审阅及意见反馈,完成申报书填写的第一轮审核。 | 院长 科研副院长 科研秘书 |
2018.1.8 | 申报提交与审核 (第二轮) | 各单位完成将第一轮审核修改后的《申请书》和《活页》一式2份,集中报送至静远楼1804室。 | 科研秘书 |
2018.1.9 | 社科处完成《申请书》形式审核,组织专家进行《申请书》审核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 社科处 | |
2018.1.12 | 社科处整理汇总专家审核信息,各单位集中取回申请书及反馈意见,布置申请人修改。 | 科研秘书 | |
2018.1.15 | 申报提交与审核(第三轮) | 各单位推荐校外专家1-2名,将名单报送社科处。 | 科研秘书 |
2018.1.17 | 各单位集中报送第二轮修改后的《申请书》和《活页》一式2份至静远楼1804室。 | 科研秘书 | |
2018.1.18 | 社科处组织校外专家进行申报书填写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 | 社科处 | |
2018.2.23-2.28 | 申报提交与终审 (第四轮) | 完成《申请书》与《活页》填写的最终审核。 | 社科处 |
申请人报送《申请书》和《活页》(一式七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至静远楼1804室;发送《申请书》、《活页》以及《申报一览表》(附件8)电子版至skc@jsnu.edu.cn。 | 社科处 科研秘书 申请人 | ||
申请人集中在静远楼1802室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统”填写信息数据。 | 申请人 | ||
2018.3.1-3.3 | 整理申报材料 提交申报信息 | 分类整理全校申报材料,汇总申报数据,提交申报系统信息,分类刻录光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 | 社科处 |
八、最终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于2月23日至28日集中在静远楼1802室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统”完成信息数据填报。同时将《申请书》和《活页》(一式七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至静远楼1804室;将《申请书》、《活页》以及《申报一览表》(附件8)电子版分别按照“学校 学科 姓名 课题名称(活页)”的命名方式编辑后(无需压缩)发送至skc@jsnu.edu.cn。
联系人:尤莉娟,联系电话:83500230,电子信箱:skc@jsnu.edu.cn。
相关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相关资料。
附件:1.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docx
8.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信息一览表.xls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