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尤莉娟发布时间:2018-07-03浏览次数:306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跟踪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基金使用效益,不断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优秀成果,全国规划办对重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范围

2016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二、检查评估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

2.阶段性成果及宣传推介情况。包括代表性成果简介,含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阶段性成果清单,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转载/引用/获奖情况等;成果宣传推介情况,含成果发布会、工作简报报送情况、国家社科基金专刊投稿及采用情况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开支情况、未支出经费预算等。要分项列出开支细目,同时提交财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经费开支明细账。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对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的体会、思考和建议等。

三、检查评估要求

登陆全国规划办网站www.npopss-cn.gov.cn,下载本次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的相关表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其中,首席专家填写的《阶段性成果清单》为Excel表格,并将纸质版附在《中期检查评估表》第4页后装订。

根据当初立项协议,部分选题重大、分量厚重,研究规模大、周期长、带有工程性质,经费缺口较大的项目,可填写《中期检查评估表》第6页“(五)经费缺口情况”,申请滚动资助。全国规划办将组织同行专家对此类项目进行差额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考虑是否给予滚动资助。评估结果和滚动资助方案报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实施。凡经费剩余较多或无较大缺口的,不纳入此次评估,不填此项。

首席专家于717日前将《中期检查评估表》、《阶段性成果清单》、《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信息汇总表》等检查材料报送至社科院(静远楼180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oulijuan@jsnu.edu.cn。课题组无论是否申请滚动资助,中期检查评估表纸质文本只需报送一份。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872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表(2018年制).doc

2.阶段性成果清单(首席专家填写).xls

3.重大项目中期评估检查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