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社发〔2018〕26号 关于实施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尤莉娟发布时间:2018-09-20浏览次数:3400

关于实施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苏师大科〔20141号)、《江苏师范大学实施科研工作量考核及奖励的补充规定(试行)》(苏师大科〔20162号)文件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奖励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7年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成果等)、科研获奖、2017年立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与2017年结项的国家级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 个人申报。申请者对照《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苏师大科〔20141号)、《江苏师范大学实施科研工作量考核及奖励的补充规定(试行)》(苏师大科〔20162号)的有关条款,认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奖励申请表》及《科研奖励申请汇总表》。

(二)申请者所在单位初审。所在单位对申报者身份、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符合条件的申报表上盖章并签署意见,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论文类

1.已在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录入且审核通过的成果,不需要提供成果原件。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论文需提交成果原件1份。

2.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论文需提供转载刊物原件。

3.SSCIAHCI收录的外文论文,请同时提供中外文题目;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非同一人且均为我校人员的成果,请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合作论文申报奖励协议书》后,由其中一人负责申报。同一成果如出现多人申报奖励的情况,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将暂缓受理。

4.论文同时满足文、理科科研奖励者,只就高申请一次,不得重复申报。

(二)决策咨询类。

被采纳的决策咨询类成果,需提供采纳报告原件;被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需提供领导批示原件或证明材料原件。

(三)著作类

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正式出版的著作3册,用于专家评审和学术交流,奖励后成果不再退还。

(四)科研获奖类

凡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申报的各类奖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他获奖科研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五)科研项目类

凡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申报的各类项目,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其他项目申请奖励需提交项目立项材料原件1份。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外出人员申报科研奖励,并于62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1806室,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一)科研成果、科研获奖

联系人:孙传红

联系电话:1515008333263332)、835002278227

E-mail: sunch@jsnu.edu.cn

(二)科研项目

联系人:尤莉娟

联系电话:1368518859168591)、835002308230

E-mail: skyxm@jsnu.edu.cn

  

1.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苏师大科〔2014〕1号).doc2.江苏师范大学实施科研工作量考核及奖励的补充规定(试行)(苏师大科〔2016〕2号).docx3.江苏师范大学文科科研奖励期刊目录.doc4.合作论文申报奖励协议书.doc5.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奖励申请表.doc6.科研奖励申请汇总表.xls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