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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2018〕41号 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尤莉娟发布时间:2019-01-02浏览次数:1046

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结合《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3)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填写规范详见《<申请书>填写模板》(附件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6,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填写规范详见《<活页>填写模板》(附件7)。

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3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四、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35日之前的,或在35日前已向全国规划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五、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六、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时间段

主要内容

具体操作

责任人

2018.9.20-10.10

申报数据测算

梳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信息,统计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数,根据平均立项率,测算各单位可立项数。

社科院

2018.10.11-10.15

申报数据筛选

在已梳理各相关单位可申请人员信息基础上,结合前期研究成果统计,筛选有在研省部级课题的教师进行重点关注。

社科院

2018.10.16-10.30

召开社科工作会议

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工作,公布2019年申报测算数据。

社科院

2018.10.31-12.20

申报专家辅导

邀请知名专家开展针对申请书填写的申报辅导,答疑解惑。

社科院

2018.12.25-12.26

发布申报通知

组织宣传动员

根据全国规划办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供公告和江苏省申报工作要求,制定我校申报计划,发布申报通知,开展申报组织宣传动员。

社科院

各相关单位

2018.12.27-12.31

召开申报工作布置会议

召开相关部门科研负责人会议,详细布置申报计划,布置申报任务,全面启动2019年申报工作。

社科院

各相关单位

发布填写模板

利用申报通知、校园门户、管理群、交流群、媒体平台全覆盖发布《申请书》及《活页》填写模板,确保填写规范。

社科院

2019.1.2-1.4

申报专家辅导

邀请知名专家开展针对选题的申报辅导,答疑解惑。

社科院

2019.1.7-1.9

申报提交与审核

(第一轮)

各单位收集《申请书》及《活页》,开展申报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申报书审阅及意见反馈,完成申报书填写的第一轮审核。

院长

科研副院长

科研秘书

2019.1.14

申报提交与审核

(第二轮)

各单位完成将第一轮审核修改后的《申请书》和《活页》一式4份,集中报送至静远楼1806室。

科研秘书

2019.1.15-1.17

社科院完成《申请书》形式审核,组织专家进行《申请书》审核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社科院

2019.1.18

社科处整理汇总专家审核信息,各单位集中取回申请书及反馈意见,布置申请人修改。

科研秘书

2019.1.19

申报提交与审核(第三轮)

各单位推荐校外专家1-2名,将名单报送社科院。

科研秘书

2019.1.22

各单位集中报送第二轮修改后的《申请书》和《活页》一式2份至静远楼1806室。

科研秘书

2019.1.24

社科院组织校外专家进行申报书填写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

社科院

2019.2.23

申报提交与终审

(第四轮)

各单位集中报送《申请书》与《活页》各一式1份,社科院完成申报材料的最终审核。

社科院

2019.2.24-2.28

申请人报送通过审核的《申请书》和《活页》(一式7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至静远楼1806室;以“姓名国家社科”打包发送《申请书》、《活页》以及《申报一览表》(附件8)电子版至skyxm@jsnu.edu.cn。三份文件统一按照“江苏师大-学科-姓名-课题名称”命名。

社科院

科研秘书

申请人

完成纸本提交的申请人集中在静远楼1806室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统填写信息数据。

社科院

申请人

2019.3.1-3.3

整理申报材料

提交申报信息

分类整理全校申报材料,汇总申报数据,提交申报系统信息,分类刻录光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材料。

社科院

七、最终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于2019224日至28日集中在静远楼1806室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统完成信息数据填报。同时完成通过审核的《申请书》和《活页》(一式7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本报送;将《申请书》、《活页》以及《申报一览表》(附件8)电子版分别按照江苏师大-学科-姓名-课题名称(活页、汇总表)的命名方式编辑后,以“姓名国家社科”命名文件夹打包发送至skyxm@jsnu.edu.cn

联系人:尤莉娟,联系电话:83500230

相关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相关资料。

  

附件:1.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docx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doc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4.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5.《申请书》填写模板.doc6.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7.《活页》填写模板.doc8.江苏师范大学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信息一览表.xls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