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复整材料要求

发布者:孙传红发布时间:2019-03-06浏览次数:340

公示无异议后,请按以下要求复整材料:

一、《申报评审表》

(一)申报者签字,时间统一为201934日。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学校意见盖章时间统一为2019312日。

(二)《申报评审表》表三“成果内容简介”部分,请按提示要求的四部分加以论述。
  (三)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二、申报成果
  (一)著作

1.修订版著作须附关于修订篇幅、章节和主要内容的说明。

2.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二)论文

1.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评审表》后。

2.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

3.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四、《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sunch@jsnu.edu.cn,由社科院统一网上提交。《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并按顺序编号。

材料复整后,由申报人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于312日前报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1806,联系人,孙传红,联系电话:1515008333263332)、835002278227) 。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