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苏师大科〔2014〕9号)文件, 现就申请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假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术假的教师须是2017年以来获得国家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且在不影响正常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申请。具体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
2.连续在我校工作满3年。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如因学科建设急需,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3.近三年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且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休假时间
学术假期限为6个月,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日开始计算。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假审批表》(见附件),对休假计划作详细安排说明。
2.学院推荐。学院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学校审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人事处审核(涉及中层干部申报另需经组织部审核)并报校领导批准。
四、其他说明
1.教师使用学术假期间,免除教学工作量,但须按专职科研人员要求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量定额,并完成或妥善安排好其他工作。
2.教师使用学术假期间,不得在校外承担教学任务。如有在校外兼课情况,一经查实,学校有权终止学术假。
请各单位通知到位、完成初审,于7月10日前集中将审批表报送至静远楼1806室。联系人:尤莉娟,联系电话:83500230。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