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学院)、科研机构: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已经公布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课题指南,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务必及时通知到人。申报公告、申请书及相关学科的课题指南等见附件。有关单位和申请人也可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查阅相关资料。
近期,省社科规划办将举行申报工作会议,届时我处将传达会议精神,检查各单位前期准备工作。现根据公告内容,将课题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六、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4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九、活页设计有所变化,请务必采用新版活页,注意活页说明。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要分开填写。主要考察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活页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一般为4个A4版面。请用合适的字体字号(如5号楷体或宋体)和行距排版。
十、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和操作说明国家规划办将另行下达,我校根据省社科规划办下达的指标执行。
十一、我校申报时间初步安排如下:
时间 | 内 容 | 责任人 |
1月10日 | 各单位初审 | 院长、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 |
1月14日上午11点前 | 《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下同)报送静远楼1806室,同时将《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skc@jsnu.edu.cn。 | 科研秘书 |
1月19日 | 社科处组织专家审核。 | 社科处负责人 |
1月20日 | 各单位取回申请书及反馈意见。 | 科研秘书、申报课题负责人 |
2月7日 | 《申请书》和《活页》报送科技处。科技处(社科处)复审,推荐上报。 | 科研秘书 |
2月17日 | 提交正式上报的《申请书》和《活页》(一式7份,静远楼1806室)。《申请书》、《活页》以及《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skc@jsnu.edu.cn。 | 申报课题负责人 |
附件:
3.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社会科学处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