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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2014〕2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14-01-03浏览次数:78

各有关学部(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254号),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一类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3.成果要求。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申请结项,著作类成果须已经出版,论文类成果须正式发表(一类课题基本要求为五篇以上且至少有两篇在核心期刊发表,二类课题基本要求为两篇以上且至少有一篇在核心期刊发表),研究咨询报告须被实际应用部门(地市级或司局级以上)采纳,并有相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3年12月27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

        4.专项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签字;《申请评审书》最终word版本发送至skc@jsnu.edu.cn,由社科处统一上传

        请各单位于2014年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静远楼1806室,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联系人:巩岩;联系电话:83500230(8230)。

 

        附件: 1. 2014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rar

        2.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doc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