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苏教社政〔2006〕4号)文件精神,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本届评奖拟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成果的要求
申报参评的成果须是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1.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申报时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围绕一个专题以同一标题在同一刊物连续发表的论文,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
4.论文集不能由主编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收录其中的论文可由论文作者以论文类成果独立申报。
5.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文学艺术类作品不能申报参评。
(二)申报人资格
1.参评成果的申报人须为成果的第一署名人,以课题组名义署名的成果由课题组负责人申报。
2.申报人须是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人事关系在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3.每人限申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奖励至前3名署名者。
(三)申报名额分配
本届成果奖评选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40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参评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2.《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附件2)1份及其电子版。
3.申报成果一式2份(套)。
(1)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
(2)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3)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4)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2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
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如无特殊情况,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申报程序
1.学校组织初评。社科处按通知要求,对照《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3)在校内组织初评,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筛选后确定拟推荐申报成果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以推荐学校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申报,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请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科技与产业部1808办公室,联系人:孙传红;联系电话:83500227(8227),《申报表》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sunch@jsnu.edu.cn。
附件:1. 教育厅成果奖申报表_申报人用表.pdf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