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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2014〕24号 关于开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4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14-06-20浏览次数:98

各有关学部(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教社科司函〔2014〕120号通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4年度中期检查工作已经启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2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3年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其他有关要求

  1.2012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2011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四、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教育部“中后期管理系统”现已开放,请项目责任人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2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4)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6月26日。

  请各单位于6月27日前将中检材料报静远楼1806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巩岩、李永乐;联系电话:83500230、83403229;电子信箱:skc@jsnu.edu.cn

  

  附件:

  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2. 江苏师范大学2014年教育部一般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xls  

社会科学处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