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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2016〕23号 关于开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巩岩发布时间:2016-06-22浏览次数:67

各有关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5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3.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以参加此次中检。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2016年6月14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在线填报信息及在线审核截止日期:2016年7月6日。

请各单位于7月8日之前将中检材料报送至静远楼180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kc@jsnu.edu.cn。联系人:尤莉娟、李永乐;联系电话:83500230,83403229。

  四、其他要求

  2014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2.2016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xlsx

   3.2015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一览表.xlsx

社会科学处

2016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