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发布

关于做好2022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婕发布时间:2026-04-22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22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1.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22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因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情况,须按相关程序报请社科院同意,并报省规划办审批。

    2.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须未正式公开出版并提交查重报告。(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查重报告和样书。

最迟于2026年9月7日前按程序提交结项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婕,联系电话:83656955。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