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开展2020年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征文活动函”的通知

发布者:王曦发布时间:2020-03-28浏览次数:267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关于开展 2020年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征文活动的函”予以转发,请做好本单位的组织申报,并于5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发送相关材料电子版至38018501@qq.com,社科院审核确认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王曦,联系电话:13813285398。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0年3月28日       

 

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征文活动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理论研究成果交流,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向你单位征集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最新成果。

     一、论文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论文所体现的政治立场、观点、方法必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总结、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理论渊源、思想内涵、精神实质、时代贡献、国际价值等。

     (三)思想深刻、论述精辟。深入阐释和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彰显鲜明的理论特色和实践特色。

     (四)提倡“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反对“长、空、假”的不良文风。

     (五)应征论文须为未发表的科研成果,并符合学术规范。

     二、论文征集

     (一)论文征集活动自2020年2月28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二)论文征集和评选坚持广泛征集、专家评审、择优入选的原则。

     三、论文评选

     (一)成立征文评审评委会。评委会由有关专家学者等组成。

     (二)评委会评审。通过初审、匿名评审、复审等环节,在参选论文中评出约 100 篇入选论文。

     (三)从 100 篇入选论文中择优确定部分优秀论文入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文集(2020) 》。

     (四)给入选论文和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四、成果出版

     (一)汇编入选论文集出版发行。

     (二)推荐部分获奖论文到有关报刊发表。

     (三)邀请部分优秀论文作者参加相关研讨交流活动。

     五、投稿方式

     (一)征文应将作者相关信息填写在报名表(见附件),为方便匿名评审,请作者不要把作者相关信息写在文章正文中。

     (二)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 8000 字,并包含 300 字以内的摘要。

     (三)投稿论文应是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列窃他人研究成果。

     (四)论文电子版(以论文主标题命名的 word 文档)及报名表电子版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第一作者姓名+2020年主题征文”。

     附件:2020年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征文活动报名表.docx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