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推动在研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校国家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结项工作提醒如下:
1.各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能够在清理期内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
2.自2019年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清理期定为立项后5年,清理截止日期为每年的9月1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清理期限定为立项后4年,清理截止日期限定为每年的12月30日。个别研究难度大、确需延期的项目,至少在清理日期前180天按规范流程提交申请,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逾期将无法受理延期申请。
3.如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作终止或撤项处理。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应视情节轻重按要求退回已拨经费或剩余资金。
请各单位压实管理责任,督促本单位在研项目负责人有序推进研究进度,提前备好结项材料,严格执行基金项目管理规定,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网上申请结项所需材料清单
2.2026-2027年国社科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清理名单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