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20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4-01
浏览次数:
10
各有关单位:
2020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入清理期,具体事项如下:
1.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20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附件1),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社科院上报。
2.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查重报告和样书。
上述材料需于2024年9月17日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婕,联系电话:83656955。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