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4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需中检项目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中检工作。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无需纸质件。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已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可不参加中检)。
2、纳入清理期的2019年一般项目(附件1),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在线提交结项申请(已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可忽略此信息)。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项目可申请延期,2019年项目最长可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请登录 “项目管理平台”申请延期。
已同意延期的项目按照批复时间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3、 2018年一般项目(逾期项目)结项受理注意事项:2025年1月7日前可在系统中提交,超期项目负责人无法再提交结项。
2018年一般项目务必按时提交结项,超过各时间截点“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关闭项目的操作权限,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2018年一般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无法按时完成结项的请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在“项目变更”中申请终止项目。
4. 申请免予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套: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
申请鉴定结项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套: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个人用)原件。
联系人:马婕,联系电话:83656955。
附件1:2024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清理期名单.xlsx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