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社发〔2018〕4号 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尤莉娟发布时间:2018-02-25浏览次数:243

各有关学院、科研机构:

    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二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18123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注册个人用户账号或通过既有的个人用户账号登录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8@sinoss.net

2.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2018 210日,申请人提交《申请评审书》一式二份,社科处进行填写形式审核,组织专家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2018212日,申请人取回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申请评审书》内容;

201837日,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提交申报书,社科处完成系统审核;

201838日,报送通过网上审核的《申请评审书》最终上报版纸质文本二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至静远楼1806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skc@jsnu.edu.cn

请申请人严格把握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提交以及纸本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恭胜,联系电话:61537,材料报送地点:静远楼1806室。


附件:201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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