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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发〔2015〕1号 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15-01-08浏览次数:195

各有关学部(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通知,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进取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资助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研究成果。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工具书等。

    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其中,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由各单列学科规划办分别受理。

    四、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鼓励和组织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我办指定的出版社书面推荐。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的成果;

  (8)同期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

  (9)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须附相关证明);

  (10)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11)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六、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请申报老师2月27日前将项目申请书1份,申报成果1份报社科处先行审查。

    2.申报材料包括:(1)项目申请书3份,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填写好推荐意见,并根据提示填写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6份;(3)申报成果6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6套书稿和6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3.请各单位于3月5日前将最终申报材料报送静远楼1806室。

    七、如果准备下半年申报,请申报老师6月30日前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巩岩(电话:83500230,13605215010)、张文德(电话:83536265,15996889091)。

    未尽事宜,可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查询。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xls

    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5.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doc

    6.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doc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