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社科基金2019年度结题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提醒的通知

发布者:王志威发布时间:2021-01-19浏览次数:762

各学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且项目责任单位信用良好的,在保证项目后续研究或成果出版的前提下,结余资金可由项目责任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国家社科基金,统筹用于资助项目研究。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醒范围

    1.2019年度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目类型,以及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

    2.结余经费是指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9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及时通知2019年度结题项目负责人,并敦促项目负责人准时、真实完成结余资金的使用和报送工作。

三、工作步骤                            

1.2021年1月18日-2021年3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筛查,项目负责人厘清项目余额;

2.2021年1月-2021年12月31日,2019年结题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经费进行报销;

3.2022年1月1日-5日,停止2019年结题经费账户报销,社科院上报退回金额数至省规划办。

   四、其他事项

1.应退结余资金数”以实际支出数为基础,不考虑应付未付、暂付款、预付款等情况;

2.项目负责人应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严格按照上报的“应退结余资金数”退回结余经费。对于多退的,不予返还;对于未上报、上报不及时、上报不准确、存在漏报瞒报行为、退回金额不足、退回不及时等情况,将纳入个人科研信用记录,并视情况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请2020年结题项目负责人提前关注结余经费使用。

 

联系人:王志威      联系电话:83500227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