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承担最髙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没有申报资格。已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等项目的课题组不得以相似题目重复申报最髙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髙级职称或厅级以上行政职务;其他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相关职业经历或法学博士学位。
二、项目类型
本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重大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鼓励自筹经费申报课题。
三、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spp.gov.cn中的“理论研究”目录内,《最髙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文档结尾处点击下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于4月23日上报至社科院180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yxm@jsnu.edu.cn。
联系人:马婕,联系电话:83403767
附件:2021年度最高人民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docx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