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高校哲社创新团队: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一批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考评工作的通知》(教社政函﹝2016﹞15号)及《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评审与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13年确定的第一批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见附件1,以下简称“哲社创新团队”)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团队在建设周期内的发展情况,团队计划任务书确定的建设计划与目标的完成情况,团队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创新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等。
二、考评方式
江苏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照建设计划任务书,对各哲社创新团队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在考评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通报、限期整改直至撤销资格等处理。
1.哲社创新团队依托学校配套经费或合作单位经费未落实到位、违反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
2.未按计划开展哲社创新团队建设及研究工作;
3.哲社创新团队考评材料填报工作不认真、不规范,或报送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现象;
4.哲社创新团队成员中存在违反学术规范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材料准备
请有关哲社创新团队对照《计划任务书》和考评主要内容,在认真总结团队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考评表》(附件2),并将最能代表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水平的研究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不超过10项,包括成果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研究报告全文及采纳批示证明材料复印件;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按序整理编制目录和页码后随报告书一并用A4纸装订成册。专著类成果同时报送原件各2套。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另行成册。
根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评审与管理办法》(附件3),优秀社科创新团队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研究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等,均应标注“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资助”字样。
请有关哲社创新团队于11月26日前将相关书面材料送到静远楼社科处180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kc@jsun.edu.cn。
联系人:杨利华,李永乐
联系电话:83403201,830403229
附件: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