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的综合实力,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服务学校学科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建设期满、上级主管部门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的省厅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简称省厅级平台)实施重点项目应急资助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本次资助的科研平台主要指建设期满、上级主管部门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的省厅级平台。
2.与国家部委局共建的科研平台,建设期参照省规划办、省教育厅平台管理规定,按照四年执行。
3.负责人相同的科研平台,均已完成建设期任务,由负责人统筹建设工作,集中申报重点项目应急资助。
负责人相同的科研平台,其中一个在建省厅级科研平台正在运行,学校已拨付相应的运行经费或配套经费,负责人统筹多个平台建设工作,其中建设期满的科研平台不参加本次重点项目应急资助申请。
二、紧急资助项目
1.项目建设时间:2019年1月—2019年12月,原则上不得延期。
2.资助范围: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围绕国家及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的多个研究方向的平台项目。
3.资助经费额度:符合申报资格的平台限报1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4.结项成果标准:平台开展的科研项目,验收时应提交3篇以上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符合学校认定的A类以上期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决策咨询成果(附件1,在市厅级内参上发表决策咨询成果仅认定1篇)。
5.项目组成员要求:建设期内项目组成员不得变更与交叉。
三、资助程序
1.11月30日前平台负责人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省厅级平台重点项目应急资助申请书》(附件2)。
2.12月5日前平台依托单位初审申报材料,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1806室,电子版发送至skypt@jsnu.edu.cn。
3.12月20日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审核申报材料。
4.12月30日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应急资助重点项目名单。
联系人:杨利华;联系电话:83403201
附件: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决策咨询成果目录.docx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省厅级平台重点项目应急资助申请书.docx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8年11月20日